南京报废车回收解体公司是车管所指定单位专业汽车报废解体,让您省心放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南京车辆报废年限
所属分类: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3-11-22 11:48:15  次浏览


南京车辆报废年限
规定的内容,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什么是南京车辆报废年限,今天小编针对南京车辆报废年限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南京车辆报废年限分别如下:

1、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2、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3、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4、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5、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6、专用校车使用15年;

7、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8、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9、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10、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不同类型的机动车报废条件如下

1、被盗抢的机动车、(一)对网上能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结案的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注销登记;(二)对网上未能查询到被盗抢信息的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未结案的被盗抢机动车,车主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案发地县级公安机关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办理注销登记。

2、自行解体出售的摩托车对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自行解体作为废旧金属出售的摩托车,可凭机动车所有人的申请和作出的相关书面说明办理注销登记。


南京汽车报废,南京汽车解体,南京车辆报废,南京报废解体,南京车辆解体,南京车辆报废流程,南京车辆报废,南京报废车回收,车辆报废,南京汽车报废回收公司: 13022563298
 
友情链接
联系人:韩经理    电话:13022563298    微信号:13022563298    网站地图
友情合作:南京市宁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镇江市华东物质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宜兴市再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扬州市广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盐城市盛悦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司|徐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热门词:报废车辆解体厂,报废车解体厂,报废机动车解体,机动车解体厂
版权所有:CopyRight © All Rights Reserved 南京车辆报废解体办理中心 版权所有
点击拨打电话:13022563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