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少地区从2013年之后就开始执行一项制度,就是著名的“三次车检不合格强制报废”制度。当然这“三次”并不是指“年检时前后三次检验尾气”。今天我们就来说说
年检尾气不合格强制报废的问题。

年检尾气不合格强制报废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情况。车辆3个检验周期都没有通过尾气排放检测(或者没有参检),那么主管部门有权把车辆做强制报废处置。
简单来说就是:您的爱车如果去车管所参加年检,结果却被发现尾气排放超标,那么车管所将会通知您:“车辆应该去强制维修,尽可能解决尾气排放不达标问题”。于是您需要听从指挥把爱车送去做专项维修。
如果经过维修,排放终于能够符合标准的话,那么恭喜您,您的爱车可以合法得到尾气年检合格的手续和证明,可以继续正常上路使用。倘若您的爱车经过专项维修后,依然排放没能达标,那对不起,您的车可能会被拉去强制报废。
车辆检验时,第一次、第二次连续都被判定为不合格的,车管所会告知车主。车主应当主动维修检查车辆,并找到改进的技术方案。经过维修或者技术改造的车辆需要参加第三次检验, 如果第三次检验依然不合格,主管部门有权将车辆强制报废。
以上就是有关于
年检尾气不合格强制报废的相关内容了,从国家和各地不断推出的报废政策来看,我们现在越来越重视环保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