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于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办法作出了最新的规定,下面由小编为您带来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办法相关资讯。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规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行为和市场秩序,保障再制造产品质量,推动再制造产业规范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共同制定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指出,再制造是指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旧汽车零部件,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其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不低于原型新品的过程。
《暂行办法》指出,再制造企业应当从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以下简称回收拆解企业)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渠道回收旧汽车零部件(以下简称旧件)用于再制造。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件用于再制造。
《暂行办法》指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支持再制造产品进入自身售后体系销售。禁止再制造产品进入汽车整车生产环节。
《暂行办法》指出,鼓励保险公司将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再制造企业产品纳入维修备件体系。鼓励汽车维修企业采用通过再制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再制造产品。
《暂行办法》指出,国家倡导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鼓励政府机关、部队等公共机构在汽车维修中优先使用再制造产品。
从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办法我们可以看出,国家是倡导消费者使用再制造产品,说明我国在重视绿色和环保上作出了越来越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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