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国对于报废汽车相关回收管理主要有“一个办法、两个规范”,分别为《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2001年出台)、《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2007年出台),以及《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2008年出台)。但早期政策主要侧重于报废而非回收,已经不适用于我国目前的汽车市场环境。那么有关
报废汽车回收新政策的出台,其内容和解读是什么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
报废汽车回收新政策。

报废汽车回收新政策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四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该通知以生产企业为主体,围绕工作基础好、覆盖范围广和示范作用大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汽车产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管理制度。
通知指出,到2023年,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汽车生产企业为责任主体的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模式;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利用水平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汽车绿色供应链体系构建完备,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重点部件的再生原料利用比例不低于5%。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通知明确将以建立回收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等为实施方向,其中,回收体系为汽车生产企业通过自主回收、委托回收或联合回收等模式,依法建立报废汽车、废旧零部件回收网络与管理体系。
此外,通知强调,要以技术创新为动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研究机构等合作,开展绿色拆解、高附加值利用、再制造等技术研发,突破核心技术,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在报废汽车回收、回用件流通等领域的应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
报废汽车回收新政策的部分解读了,相信在国家大力推广之下,报废汽车回收会越来越绿色,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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